9月23日,青島市政府辦公廳發布重大利好政策《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為切實推動青島市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著力構建產業鏈完善、技術先進的新能源汽車產業體系
9月23日,青島市政府辦公廳發布重大利好政策《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為切實推動青島市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著力構建產業鏈完善、技術先進的新能源汽車產業體系,對總投資30億元以下,新獲純電動汽車、燃料電池汽車整車投資項目備案并經工業和信息化部核準的整車項目,自正式投資協議簽訂后3年內實現投產的,對生產乘用車的企業,給予1億元一次性獎勵;對生產商用車的企業,給予5000萬元一次性獎勵。

對整車生產企業,每發布1個新能源汽車整車產品公告,給予50萬元獎勵,獎勵最多不超過500萬元;所產新能源汽車底盤列入改裝車產品公告的,每發布1個公告給予10萬元獎勵,獎勵最多不超過100萬元。對改裝車生產企業,每發布1個新能源汽車產品公告,給予20萬元獎勵,獎勵最多不超過200萬元。生產的新能源車型入選我市巡游出租車車型目錄或符合網約車準入條件的,每個單一新車型(不含擴展車型)給予200萬元獎勵,用于產品推廣。對新成立投資10億元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電池、電池成組、電機、電控)、燃料電池電堆模塊及系統、智能網聯等重大項目,按照“一事一議”原則給予獎補;對新成立投資5000萬元及以上、10億元以下的,按照設備投資額20%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單個項目的補助金額不超過2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