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國兩會,全國人大代表、吉利商用車集團首席科學家劉漢如帶來3份建議,分別是《關于鼓勵發展零碳排放氫氣內燃機的建議》、《關于推動液態陽光綠色甲醇應用的建議》及《關于推動模塊化運輸(公鐵水聯運)加快交通強國建設的建議》。
以下為《關于推動液態陽光綠色甲醇應用的建議》:
“十四五”時期,基本建立推進能源綠色低碳發展的制度框架,構建以能耗“雙控”和非化石能源目標制度為引領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推進機制,到2030年,形成非化石能源既基本滿足能源需求增量又規模化替代化石能源存量,中國已是能源大國,但是人均能耗和發達國家相差較大,隨著對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的需要,勢必會帶來能源需要的剛性增加,也為“碳達峰”和“碳中和”的實現帶來巨大的挑戰。
非化石能源的作用和應用日趨重要,如何將可再生能源轉化為綠色能源,如何將可再生能源轉化為可儲存、可運輸的液體燃料,是我們面臨的一個問題,而液態陽光技術是利用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產生的電能電解水形成綠色氫氣,再中和二氧化碳轉化為綠色甲醇液體(“液態陽光”)燃料,也稱液態氫能源,千噸級液態陽光燃料合成示范項目成功運行,歐洲也在積極推動綠色甲醇項目,到2027年產能有望達到120噸/年。
甲醇可以作為燃料,用于汽車、船舶等領域。以甲醇液體燃料為例,我國甲醇汽車已經從試點驗收完成轉向正式推廣應用,中國甲醇汽車的技術儲備處于世界領先,中國的甲醇汽車推廣應用實現了真正意義的規模化。目前,工信部、生態環境部明確了甲醇汽車排放、產品準入等相關的要求。
我國發展綠色甲醇經濟:
一是可以完全替代化石能源,以此實現保障能源安全和我國能源獨立自主可控;
二是以保持我國裝備制造體系完整健全和優勢地位為基點,在鋼鐵、冶金、建材和煤化工領域,加快推進捕捉二氧化碳,與消納可再生能源制備氫氣合成甲醇項目的試點、示范直至全面推廣,為實現“雙碳”發展目標做出貢獻,為替代石油能源提供燃料保障;
三是在我國能源缺油、少氣、富煤的結構下,以資源稟賦和因地制宜為原則,鼓勵燃料消耗技術創新和節能減排,建立燃料多元化的消費體系。
為此,建議:
1、綠色甲醇應該盡快被納入新能源體系,在綠氫和綠醇制造環節給予國家政策補貼,綠氫可通過消耗量給予補貼,綠色甲醇可通過合成過程中消納的二氧化碳給予補貼,建立國家標準和監管體系,對于綠色甲醇合成企業給予權威認定、授權綠色甲醇生產資質等,帶動綠色甲醇行業的發展,改善能源結構。
2、將甲醇汽車給予新能源汽車定義,并按新能源汽車統籌管理和市場運行給予支持,鼓勵甲醇燃料在船舶動力、發電機組、工業鍋(窯)爐等裝備制造領域的推廣應用。
3、甲醇加注站工程設計及施工要求納入國家標準GB 50156《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統籌規范。鼓勵現有加注站增加甲醇加注功能,因地制宜發展甲醇燃料加注體系,推動移動加注車、撬裝站、固定站等多種加注形式,滿足加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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